加班费计算器

月计薪天数 21.75 · 延时 1.5 倍 / 休息日 2 倍 / 法定节假日 3 倍 · 支持加班日历逐日勾选

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低于时按最低工资计算(2024 年各地人社厅公布标准)

每日不超 8 小时、平均每周不超 44 小时。延时加班 150%;休息日加班 200%(可安排补休替代);法定节假日加班 300%(另行支付,不得以补休替代)。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得以补休替代,且 3 倍为另行支付(加上当天本身工资实为 4 倍)

加班费合计
¥ 0.00
计算基数:¥ 10,000.00 / 月当月含加班费估算总工资:¥ 10,000.00
工作日延时加班(150%)
¥ 0.00
0 小时
休息日加班(200%)
¥ 0.00
0
法定节假日加班(300%)
¥ 0.00
0 天(另行支付)
日工资(÷21.75)
¥ 459.77
月计薪天数 21.75 天
小时工资(日薪÷8)
¥ 57.47
按每日 8 小时计
当月含加班费估算总工资
¥ 10,000.00
= 月基数 + 加班费合计(未扣税社保)

💱 月薪 ↔ 日薪 ↔ 时薪换算

修改任意一项,其余两项自动换算。换算基准:月计薪天数 21.75 天、每日 8 小时。

🧮 计算过程

  1. 日工资 = 月工资基数 ÷ 21.75 = 10,000.00 ÷ 21.75 = 459.77
  2. 小时工资 = 日工资 ÷ 8 = 459.77 ÷ 8 = 57.47
  3. 工作日延时加班费 = 小时工资 × 150% × 小时数 = 57.47 × 1.5 × 0 = 0.00
  4. 休息日加班费 = 日工资 × 200% × 天数 = 459.77 × 2 × 0 = 0.00
  5.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 日工资 × 300% × 天数 = 459.77 × 3 × 0 = 0.00
  6. 加班费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2026 年法定节假日倍数对照表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6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5 年起法定节假日共 13 天(新增除夕、5 月 2 日)。3 倍日为法定节假日当日,假期内其余日期按休息日口径(2 倍,可调休)。

日期节假日加班倍数
2026-01-01元旦3 倍
2026-01-02元旦2 倍
2026-01-03元旦2 倍
2026-02-15春节2 倍
2026-02-16春节3 倍
2026-02-17春节3 倍
2026-02-18春节3 倍
2026-02-19春节3 倍
2026-02-20春节2 倍
2026-02-21春节2 倍
2026-02-22春节2 倍
2026-02-23春节2 倍
2026-04-04清明节2 倍
2026-04-05清明节3 倍
2026-04-06清明节2 倍
2026-05-01劳动节3 倍
2026-05-02劳动节3 倍
2026-05-03劳动节2 倍
2026-05-04劳动节2 倍
2026-05-05劳动节2 倍
2026-06-19端午节3 倍
2026-06-20端午节2 倍
2026-06-21端午节2 倍
2026-09-25中秋节3 倍
2026-09-26中秋节2 倍
2026-09-27中秋节2 倍
2026-10-01国庆节3 倍
2026-10-02国庆节3 倍
2026-10-03国庆节3 倍
2026-10-04国庆节2 倍
2026-10-05国庆节2 倍
2026-10-06国庆节2 倍
2026-10-07国庆节2 倍

📖 规则说明

月计薪天数 21.75 天:=(365 天 − 104 个休息日)÷ 12 个月。法定节假日为计薪日,因此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 13 天法定节假日。

工作日延时加班(150%):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 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200%):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即休息日加班可优先安排补休替代,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300%):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且不得以补休替代。该 300% 为另行支付——法定节假日当天本身属于带薪假日,加上正常工资,当天实际所得相当于 4 倍日工资。

加班费基数: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司法实践多按过去 12 个月平均应发工资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4 年各地人社厅公布口径,页面数据为约数,仅供参考)。

工时制度差异: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期内总工时衡量,超时部分统一 150%;不定时工作制需经人社部门审批,多数地区延时/休息日不计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300% 是否适用各地不同(上海、深圳明确要求支付)。

⚖️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上述 150% / 200% / 300% 标准支付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 150% 支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各地另有规定的除外)。

月计薪天数 21.75 天

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 号):月计薪天数 = (365 天 − 104 天)÷ 12 月 = 21.75 天。

❓ 常见问题

加班费怎么算?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费 = 日/小时工资 × 法定倍数 × 时长。基数优先按劳动合同约定;约定不明的,一般按过去 12 个月平均应发工资(含奖金、津贴);无论哪种口径,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为什么月计薪天数是 21.75 天?

全年 365 天减去 104 个休息日后除以 12 个月,即(365 − 104)÷ 12 = 21.75 天。法定节假日属于计薪日,折算日工资时不剔除,这是劳社部发〔2008〕3 号文件的统一规定。

法定节假日加班 3 倍,是额外 3 倍还是总共 3 倍?

是额外(另行)支付 3 倍。法定节假日当天本身就是带薪假日,正常工资照发,加班再另行支付 300%,因此当天实际所得相当于 4 倍日工资。

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还有加班费吗?

没有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才支付 200% 工资,即补休与加班费二选一。但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得以补休替代,必须支付 300%。

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

不定时工作制需经人社部门审批才适用。多数地区其延时、休息日加班不执行 150%/200% 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否按 300% 支付各地不同——上海、深圳等地明确要求支付,其他地区以当地规定为准。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费怎么算?

以周、月、季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统一按 150% 支付;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仍按 300% 支付。该制度同样需经人社部门批准。

公司按最低工资作为加班费基数合法吗?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更高的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算基数涉嫌未足额支付。司法实践普遍支持以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最低工资只是法定下限兜底,不能作为压低加班费的手段。

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银行/税务机关口径为准。节假日安排以国务院当年通知为准;最低工资数据为2024 年各地人社厅公布口径的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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